为什么说灰色强奸更可怕?
案件要点:
小明把小花推到床上,不顾她的苦苦哀求,按住小花的手,反身强行和小花发生了性关系。
小明想到以往的种种,心里倍感委屈,多年的愤怒和信任的崩塌,一刻间爆发了,原来世界上最对不起的人竟是自己。
所谓灰色强奸,是指非本人自愿的性暗示、性解除、性骚扰。
案情简介:
小明、男、河南人,32岁、某省师范大学毕业,与小花是夫妻关系。
小花,女、江苏人、33岁,与小明是大学同学。
小花在大学军训时,站姿不够标准,被教官罚表演一个节目,小花唱了一首周杰伦的《晴天》,原本以为是青铜,没想到开口就是王者,简直不亚于原唱。
当唱到“从前从前,有个人爱你很久,但偏偏,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,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,但故事的最后,你好像还是说了,拜拜”。
小明灵魂深处仿佛受到感召一般,深深地喜欢上了小花。
而小花呢,看到小明长相帅气、阳光、为人正直善良,也是自己喜欢的类型,二人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。
大学期间,二人多次旅游,晚上住宿,小明要求发生性关系,但小花说要等到结婚后,才把自己交给小明,小明心里不太高兴,但是小花态度坚决。
临近毕业,小花听说女孩子学历要高一点才好,要做一个独立女性,准备考研,小明心想,有上进心是好事,也就全力支持小花,小花最后考上了山东某大学研究生。
二人毕业后,商量结婚的事情,但是小花的母亲表示,希望小花研究生毕业后,再结婚,对二人现在结婚明确表示了拒绝,小花多次反抗后,无效,也就认命了,小明虽备受打击,但是也无可奈何。
之后,小明在广东某公司上班,小花在山东读研究生,虽然是异地恋,还好二人大学四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。
小明后来去山东找小花,二人一起吃饭、看电影、旅游、小明提到希望可以和小花深入地交流,小花依旧是希望婚后把自己交给小明,说,还怕我跑了不成,小明虽很不高兴,但是在小花吴侬软语的攻击下,也就妥协了。
终于等到小花研究生毕业,小明和小花满怀欣喜地准备结婚。
没想到丈母娘提出必须要全款买房一套,彩礼30万。
小明家里本就是普通家庭,自己工作这几年虽然攒了一些钱,但是买房子的时候全花了,而且为了买房,父母还借了亲戚朋友40万元,实在是已经没钱了,30万的彩礼实在是拿不出来了。
给小花说,总不能把自己父母逼死吧。
然而小花的母亲说,我女儿可是研究生毕业,像她这样的条件,要的都算少的,本科生最少18.8万,研究生最少28.8万,无论如何不让一步。
还能白白把女儿给你。
小花多次劝父母,小明家真的是没钱了,实在是没有办法。
她的母亲说,还没结婚就开始给他们家说话了。
闺蜜小美告诉小花,彩礼的多少就是婆家人对你的重视程度,要是彩礼都拿不出来,你嫁过去也没什么地位。
而且有可能小明也未必是有多喜欢系,你们俩异地这么久,他工作这么长时间,你不在他身边的时候,敢保证他没什么坏心思。
不能看男人说了什么,要看他做了什么。
在周围人的围攻下,小花的心思略有动摇,毕竟别人有的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有呢?
自己就不配拥有吗?
小花把想法告诉小明,小明在重压下心灰意冷,意志消沉,感觉小花怎么这样了,这么多年的感情啊。
还记得大学流传的一句话,好看的皮囊3000一晚,有趣的灵魂要房要车。
古之人诚不我欺也。
小明的父母见状,实在是没有办法了,于是卖掉农村的老房子,又借了一点钱,才筹够30万给小明结了婚。
农村的老房子听说随后会拆迁,原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动的,现在实在没有办法,只能卖掉了。
婚后,可喜的是,小明和小花的感情很是融洽,双方父母也都是很高兴。
可是过了两年,小花一直不怀孕,慢慢地小明的母亲对小花,有了意见,说养的母鸡还下蛋,没想到这人偏偏不行。
虽然不在一起住,时间久了,对小花也开始不满起来,给小明说,实在不行就去检查,隔壁张三高中毕业,孩子都上小学了。
你从小到大样样强过他,现在我和你爸,在他妈和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。
原来,小明和小花婚后,竟然一直没有发生过关系。
每次小花都是害怕,耐心尝试了几次,还是不行。
双方后来都没有耐心,草草努力后,没什么结果。
以致小花现在对这件事都有了心理阴影,更加是不行了,小明急在心里,时间久了,也开始埋怨小花,好在双方感情深厚,没有太大的问题。
后来,小明的母亲和小花因为怀孕的事情,和小花起了冲突,大吵一架,小花埋怨小明没有站在自己一边,嫁的男人都保护不了自己,一气之下,跑回了娘家。
小花的母亲,发现小花精神萎靡,神情涣散,倍加心疼,和小明打电话,没想到小明在打游戏,没有听到,恰巧小明的母亲接上,二人在电话里激烈争吵,其中话语就不太好表达了。
闺蜜小美找到小花,看到小花这样,说,一直以为你嫁给了爱情,没想到现在竟然这样了,终究是错付了。
小花回娘家后,小明来到丈母娘家,道歉,希望小花可以回家,有事好商量。
小花的母亲和弟弟,说,原本好好的人都变成这样了,回不去了,离婚吧。
小明不同意,小花经此一事,状态极差,没想到在母亲、弟弟、和闺蜜的劝说下,一纸诉状把小明起诉到法院,要求和小明离婚。
小明的父母说,离婚可以,把彩礼退回来。
原来,小花的彩礼,一直是母亲帮忙保管,后来,小花的弟弟结婚,彩礼不够,小花的母亲说,先让你弟弟用用,结完婚,马上还你,没想到弟弟婚后,的确把彩礼又给了小花的母亲后,不过又借出去创业了,现在也就剩下一两万了。
小明得知后,十分愤怒,认为小花一直欺骗自己,还说看自己工作辛苦,年底给自己买一辆车,原来都是谎言,心里也就同意和小花离婚了。
等判决下来后,从今以后两不相干。
最后呢,准备再见一面,给多年的感情画个句号。还借钱给小花买了马丁马吉拉的replica系列的香水。
没想到小花和小明在酒店见面后,小花说,我就是吓唬你一下,没想到你竟然同意了,小明说,彩礼的事情,你给我解释一下,二人激烈争吵。
小明想到以往的种种,心里倍感委屈,多年的愤怒和信任的崩塌,一刻间爆发了,原来世界上最对不起的人竟是自己。
在酒店,把小花推倒床上,不顾小花的苦苦哀求和强烈反抗,按住小花的手,反身强行和小花发生了性关系。
小花的家人得知后,选择了报警,起诉小明强奸。
那么,小明强行和小花发生性关系,法律上如何评价呢?
法律分析:
所谓强奸罪,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采用暴力、威胁、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。
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(以及幼女)对性行为的自己决定权,也叫性自主权。
性自主权不仅包括是否性交的决定权,也包括性交对象、时间、地点、方式等方面的决定权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:
强奸罪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(一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(二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不是一人的;
(三)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的;
(四)二人以上轮奸的;
(五)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;
(六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但是,丈夫强奸妻子也算强奸吗?
司法实践中,丈夫在一般情况下,是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的。
夫妻之间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,这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。
夫妻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义务所作出的肯定性承诺,而且这种肯定性承诺如同婚姻关系的确立一样,只要有一次概括性表示即在婚姻存续期间始终有效。
非经合法程序不会自动消失。因此,在结婚后,不论是合意同居,还是强行同居,均谈不上对妻子性权利的侵犯。
但是,在婚姻关系已进入法定的解除程序,虽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,但已不能再推定女性对性行为是一种同意的承诺,也就没有理由从婚姻关系出发否定强奸罪的成立。
综上所诉,本案中,小明和小花就解除婚姻关系,已提起离婚诉讼,虽还未有最终判决,但已属婚姻关系的非正常存续期间。
此时,行为人小明不顾被害人小花的强烈反抗,强行在酒店和小花发生性关系,违背了小花的意志,侵犯了小花的性自主权,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,属于强奸罪的既遂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,应以强奸罪追究小明的刑事责任,但不属于法定刑升格,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宜。
随后,小花也在父母的安排下相亲,结婚,婚后,生了一个孩子,万万没想到,这个孩子竟然是小明的。
那么,关于丈夫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,是否构成强奸罪,你怎么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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