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tlab中怎么定义变量?
首先需要知道matlab中不需要提前定义变量类型,大小,使用的时候,直接赋值就可以,如a=12;
第二步输入b=13.49,也是一样;
第三步如果定义未知变量,求a+b之和,也可以直接赋值,如c=a+b
扩展资料
补充:
第四步也可以直接定义变量为字符串类型,加双引号,需要注意的'是为变量赋值定义类型之后,数值类型的变量才可以进行运算
第五步如果使用matlab gui定义变量,注意变量在不同的函数中需要进行传递,如果定义的是全局变量就可以直接使用
变量名、常量名、函数名、数组名等等,都是为了区分程序中不同的实体、人为起定的名字。通常把这些名字叫做标识符。
标识符的命名规则如下:标识符可由三类字符:字母、下划线、数字组成;标识符只能由字母或下划线开头;标识符不能具有二义性;标识符有长度要求,在起定的名字中!超出长度规定的部分将被截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