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年前,河南平顶山一个老板为了“收拾”仇人,让自己的司机雇杀手,司机竟然将这笔“生意”转包了十二手。结果,老板本打算花费十万,最后却花掉近二十万元。最终,三名“刀手”手上沾满了鲜血,但每人只分到手1200元。
还是九年前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一个离奇案件,岳父花费二十万元雇凶将女婿杀害,这桩“生意”被转包五次,最后动手的两名杀手,每人只拿到五千元。
五年前,湖北襄阳房地产老板杨某因经济纠纷,出资万元安排人教训一下生意对手肖老板。李老二接下任务,转头以六千元转包给狱友张三虎,张三虎又以四千元交给刘四,刘四再以两千元包给丁武。最后,年仅十七岁的陈小六拿着弹簧刀冲了上去,他得了一百元的“报酬”。
更为荒诞的是,陈小六紧张之下刺错了人,将肖老板二十岁的儿子刺成轻伤。
其实,中间环节的人虽未直接持刀而上,但仍构成共同犯罪,不是转包克扣就能万事大吉的!
雇凶杀人,层层转包,匪夷所思;建设工程,层层转包,司空见惯。
人们经常可以见到这样一种现象:一些有资质的工程建设单位受利益驱使,承包一项工程后不是自己去建设,而是压价转包给他人,自己则从中牟取利益。结果,使工程建设行业形成了“层层转包、层层扒皮”的现象。老百姓中流传着这样几句顺口溜:“一包”吃精肉,“二包”吃五花肉,“三包”把皮当肉,“四包”“五包”砸开骨头在找肉。
网上有一个段子,被称为“绝帖”:面对一工程,一印度人说,三千元即可干好,材料一千,人工一千,自己赚一千。
这时,来了一个德国人,他说,干好这个工程需要六千元,材料费两千,人工两千,利润两千。
最后,一个中国包工头淡定地说,这个工程至少要九千元,给你三千元回扣,三千元归我,剩下三千元转包给那个印度人干。
建筑领域内的工程转包已成普遍现象,未曾想,环卫工作也可低价“转包”。几年前有媒体报道,郑州个别正式环卫工雇年老的农村人替他们“工作”,正式工有编制,月工资4000元左右,雇用一个临时人员,每月只需要1240元。正式环卫工人什么都不做,一个月白白落下3000元。
还有更奇葩的:几年前,陕西米脂县举行事业单位招录笔试,笔试试卷全部100道客观试题竟与一本辅导教材雷同。出现“低级错误”的原因,居然是出题被“层层转包”,组织考试的“米脂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”,将考试的命题全部委托给了榆林市人才交流中心,而这一中心又把命题工作“转包”给延安市人才交流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