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以。这在住建和房管单位都有明确规定。如果出现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同一家公司。那应该及时向住建部门举报。
为什么不可以是同一个公司的原因如下:
1.国家住建部门根据“术业有专攻”的原则,对于开发商能够用心做好项目建设,不再在小区管理分心。从而更安心的做好建设工作。
2.开发商是项目的建设者,应该对房屋有质量保证,而当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同一家时,物业公司就会掩盖开发商建设质量的实质问题。一旦过了保质期,开发商便啥也不管了。最后的质量问题会引发社会问题。
3.开发商和物业是同一个公司的话,物业不可能打脸自己的老板,更不可能损害公司利益。特别是维修资金,那就成了开发商的补漏资金,更成了开发商物业的活动资金。
4.物业公司是一个专业服务公司。,不可能同时拥有建设开发和物业服务资质。否则,住建部门属于违规发证。
5.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只有一种情况是允许存在的,那就是开发商重新注册一家物业公司。但是,根据原则,自己的物业公司不得接手自己建设的楼盘。开发商只能作为股东而不是法人成立另一家物业公司,才可能接手自己建设的楼盘。
只要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同一个公司,业主是可以拒绝缴费的。